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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图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

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分数达不到合格标准。可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合格就努力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工程项目具有特定情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如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受到多次处罚、月自评资料不健全、未提交申请材料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项目考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月度自评,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提交自评材料,以评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需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标准化考评,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本办法旨在遵循相关国家文件要求,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在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有效安全管理。

法律分析:2014年7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4〕111号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项目考评、企业考评、奖励和惩戒、附则5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该办法包括项目考评(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考评、奖励和惩戒等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2、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