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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企业所得(建筑施工单位预缴所得税怎么算)

 

对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有何规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建筑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交3%的营业税,还按开票金额的2%交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如是外地企业,属于外地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项目开票金额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否则按开具发票金额的 2%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部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统一按照经营收入的0.2%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服务异地预缴税款的税率应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具体如下:首先,建筑服务异地预缴营业税款的税率为营业税率的70%,最高税率为11%。这意味着承包方需要根据其所得款项的金额,按照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款,并在预付款项后将税款交至所在地税务机关。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预缴地点:税款应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综上所述,建筑企业在异地施工项目中,需要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预缴,最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税款的最终结算。

计算如下:应纳所得税=开发票金额*9%*25%。建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和其他企业类似,一般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大多数是按收入的比例进行核定,查账征收则按企业的利润进行征收,不过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时候外地的工程,需要去外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操作

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异地税务大厅或者异地电子税务局填表预缴。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

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能否扣除分包款?

1、规定中的实际经营收入是收入概念,并非所得概念。因此建安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扣除向其他单位支付的分包款。具体可与施工地的税局进行沟通确认。

2、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异地预缴时不可以扣除分包款。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3、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

4、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5、允许差额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简单的说,总包方开具给发包方的发票就是总包方的收入。分包方开具给总包方的发票就是分包方的收入,所得税按报表利润计,查账征收企业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如果账面无利润就不需缴交所得税。

外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做分录

1、在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企业需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如实际应缴税款大于预缴税款)或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如实际应缴税款小于预缴税款)。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季度或月度预缴 根据季度或者月度实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笔分录只能由建筑单位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编制。


发布时间: 2024-07-15